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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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登记表 | 必要 | 原件1份 | 申请表中各项要素要填写齐全且真实有效。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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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明文件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1.原件合法有效; 2.复印件清晰,与原件核对无异。 | 查看 | ||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1.原件合法有效; 2.复印件清晰,与原件核对无异。 | 查看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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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2个工作日 | 中共萧县县委宣传部(萧县新闻出版局、萧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萧县县政府新闻办公室) | 李荣惠 | 新闻股 | 1.申请单位将申请材料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提交到县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或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二楼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2.窗口工作人员在“安徽政务服务网”网上或现场审核申请材料,材料合格,予以受理; | 无 |
审查 | 0.3个工作日 | 中共萧县县委宣传部(萧县新闻出版局、萧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萧县县政府新闻办公室) | 李荣惠 | 新闻股 | 窗口首席代表和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局领导审批 | 无 |
决定 | 0.3个工作日 | 中共萧县县委宣传部(萧县新闻出版局、萧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萧县县政府新闻办公室) | 刘涛 | 副部长(分管日常工作) | 根据申请材料、初审意见,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 无 |
办结 | 0.2个工作日 | 中共萧县县委宣传部(萧县新闻出版局、萧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萧县县政府新闻办公室) | 李荣惠 | 新闻股 | 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局领导的准予许可意见和纸质材料原件核验结果进行办结,制作证照,证照或结果文件由申请人员到政务中心现场领取或由窗口工作人员邮寄送达。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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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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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必须依照《印刷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所),必须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单位内部设立的印刷厂(所)印刷涉及国家秘密的印件的,还应当向保密工作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单位内部设立的印刷厂(所)不得从事印刷经营活动;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必须依照本章的规定办理手续。 | |
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需要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资金、设备等生产经营条件,需要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