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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毒化学品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化学品储存单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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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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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一)《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      (二)安全保卫机构设置文件        (三)工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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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储存储存单位备案表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如实填写,真实有效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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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通过互联网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选择“省级”,进入“省安全监管局”部门窗口(https://www.ahzwfw.gov.cn/bsdt/deptWindow/dept.do?deptCode=34000010270000000000),点击“在线办理”进入申报系统,提交材料,窗口人员负责接受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将申报资料与行政审批公示的材料目录进行核对。符合要求的接收,并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理由,要求申请人补正材料。
2.审查:行政审批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审查,对部分审批项目直接决定并办理。需现场核查或专家评审的,委托并会同相关业务处室审查。由业务处室负责人根据审查情况,提出审核拟办意见。
3.决定:局分管负责人根据业务处室的审核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做出审批决定。
4.送达存档:行政审批办公室根据局分管负责人审批决定,制作有关证件或者办理有关审批文件。由窗口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程序送达并存档。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个工作日 萧县应急管理局 纵原 行政审批股 受理
承办 0.5个工作日 萧县应急管理局 米德永 行政审批股 承办
办结 0.3个工作日 萧县应急管理局 米德永 行政审批股 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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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在宿州市辖区内,经营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应当向宿州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法定代表人来办理可以,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需要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
在萧县辖区内,生产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向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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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57-5016701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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