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清单名称 |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资格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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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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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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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3420230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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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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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341322MB0W7687224342023028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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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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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全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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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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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
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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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20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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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
办理地点 |
|
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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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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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萧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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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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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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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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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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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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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免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下列奖励和优待:企业职工退休时,给予一次性补助,具体标准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所需经费,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承担;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承担。国有企业改制、破产的,其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资金的发放依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终身无子女或者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子女死亡不再生育的职工,退休时按百分之百发给退休金或者给予一次性补助。一次性补助标准,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所需经费,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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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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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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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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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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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县级:县区卫生计生部门收集所有乡镇上报的个人档案,联合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对所有申请人进行核实,并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在区卫生计生委网站公示不少于5天。形成花名册,报县区财政局。
乡级:乡镇卫计办收到村级上报的个人档案,并组织人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审核,加盖公章后,并整理出花名册报县区卫计委。
村级:符合条件的退休职工,向现居住地所在的村(社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审批表》,村(社区)初步审核。对申请人无异议的,由村(社区)负责人在《申请审批表》上签名、加盖公章,并建立个人档案,报乡镇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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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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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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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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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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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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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依据县区文件规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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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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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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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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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预约网址(http://sz.ahzwfw.gov.cn)、预约电话(0557-5067036)、预约地点(安徽省宿州市萧县圣泉镇复兴路18号萧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D区3号、4号卫生健康类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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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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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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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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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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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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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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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无
|
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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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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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0557-5066968
|
咨询方式 |
0557-5016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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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标准 |
对乡镇提供的花名册及档案进行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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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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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免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下列奖励和优待:企业职工退休时,给予一次性补助,具体标准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所需经费,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承担;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承担。国有企业改制、破产的,其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资金的发放依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三条:终身无子女或者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子女死亡不再生育的职工,退休时按百分之百发给退休金或者给予一次性补助。一次性补助标准,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所需经费,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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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清单名称 |
|
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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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
基本编码 |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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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341322MB0W7687224342023028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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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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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全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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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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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
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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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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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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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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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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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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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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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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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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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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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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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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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免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下列奖励和优待:企业职工退休时,给予一次性补助,具体标准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所需经费,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承担;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承担。国有企业改制、破产的,其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资金的发放依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终身无子女或者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子女死亡不再生育的职工,退休时按百分之百发给退休金或者给予一次性补助。一次性补助标准,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所需经费,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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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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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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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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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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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县级:县区卫生计生部门收集所有乡镇上报的个人档案,联合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对所有申请人进行核实,并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在区卫生计生委网站公示不少于5天。形成花名册,报县区财政局。
乡级:乡镇卫计办收到村级上报的个人档案,并组织人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审核,加盖公章后,并整理出花名册报县区卫计委。
村级:符合条件的退休职工,向现居住地所在的村(社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审批表》,村(社区)初步审核。对申请人无异议的,由村(社区)负责人在《申请审批表》上签名、加盖公章,并建立个人档案,报乡镇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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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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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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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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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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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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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依据县区文件规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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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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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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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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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预约网址(http://sz.ahzwfw.gov.cn)、预约电话(0557-5067036)、预约地点(安徽省宿州市萧县圣泉镇复兴路18号萧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D区3号、4号卫生健康类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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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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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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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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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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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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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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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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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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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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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
咨询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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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标准 |
对乡镇提供的花名册及档案进行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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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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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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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奖励申请审核表 |
必要 |
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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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申请人银行卡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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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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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条件的退休职工备齐材料后,向村级(社区)提出申请,填写《XX市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奖励申请审核表》,并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职工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三份,村级(社区)收集材料上报乡镇;
2.乡镇收到村级上报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形成花名册及个人档案上报县区卫计委;
3.县区卫生计生部门对乡镇上报的人员进行资格认定,形成花名册,报县区财政局打卡发放。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受理 |
0.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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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张永梅 |
行政审批股 |
一、申请事项是否需要取得行政许可; 二、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 三、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或者符合法定条件 |
无 |
审查 |
0.5个工作日
|
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张雷 |
行政审批股 |
一、申请事项是否需要取得行政许可; 二、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 三、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或者符合法定条件 |
无 |
办结 |
0.2个工作日
|
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张永梅 |
行政审批股 |
一、申请事项是否需要取得行政许可; 二、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 三、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或者符合法定条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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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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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不满意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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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安徽省宿州市萧县圣泉镇复兴路18号萧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D区3号、4号卫生健康类综合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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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咨询电话0557-5016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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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按照要求,带齐申请材料,并且保证材料的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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