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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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登记申请 | 必要 | 原件1份 | 如实填写,真实有效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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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 必要 | 原件1份 | 如实填写,真实有效 | 查看 | ||
户口簿 | 必要 | 原件1份 | 如实填写,真实有效 | 查看 | ||
收养人结婚证 | 非必要 | 原件1份 | 如实填写,真实有效 | 查看 | ||
收养人子女情况声明 | 非必要 | 原件1份 | 如实填写,真实有效 | 查看 | ||
收养人健康证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如实填写,真实有效 | 查看 | ||
送养证明材料 | 必要 | 原件1份 | 如实填写,真实有效 | 查看 | ||
收养评估报告 | 必要 | 原件1份 | 如实填写,真实有效 | 查看 | ||
收养人和被收养人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 必要 | 原件2份 | 如实填写,真实有效 | 查看 | ||
送养人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或者单人照片 | 非必要 | 原件2份 | 如实填写,真实有效 | 查看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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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3个工作日 | 萧县民政局 | 陈静 | 县民政局行政审批股 | 根据受理标准,受理申请人报送的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 无 |
审查 | 0.3个工作日 | 萧县民政局 | 陈静 | 县民政局行政审批股 | 审查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并核实有关登记事项和条件。根据申请材料、初审意见和勘验结论及专家评审意见,签署审查意见 。 | 无 |
办结 | 0.4个工作日 | 萧县民政局 | 陈静 | 县民政局行政审批股 | 在规定时限内告知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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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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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自2009年4月1日后,私自收养是非法行为。正确做法应当是在捡拾弃婴的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将弃婴移送县社会儿童福利中心。 | |
除收养继子女可以不执行评估程序,其余收养行为均应执行。 | |
被收养登记对象只能是未成年人,如果被收养人已经成年的,则无法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