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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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必要 | 原件1份 | 详见示例样表 | 示例样表 | 查看 | |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 必要 | 原件1份 | 详见示例样表 | 示例样表 | 查看 | |
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详见示例样表 | 示例样表 | 查看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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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萧县公安局 | 窗口民警 | 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综合窗口 | 及时受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业务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萧县公安局 | 窗口民警 | 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综合窗口 | 及时办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业务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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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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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代理人;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承保机动车保险的保险公司人员。 | |
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由双方当事人一致书面申请。 | |
造成人员死亡的,从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