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
受理 | 0.25个工作日 | 萧县农业农村局 | 卢海静 | 萧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股 | 接收申请人材料 | 无 |
审查 | 0.25个工作日 | 萧县农业农村局 | 陈建 |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联系专家进行现场鉴定 | 无 |
决定 | 0.25个工作日 | 萧县农业农村局 | 卢海静 | 萧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股 | 根据审查人提出的《农业投入品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书》意见,实施机关负责人决定是否批准《农业投入品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书》。 | 无 |
办结 | 0.25个工作日 | 萧县农业农村局 | 卢海静 | 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股 | 根据实施机关负责人的批示,完成办理程序。发放《农业投入品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书》。 | 无 |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分
4次
累计评价
4次
非常满意
0次
满意
0次
基本满意
0次
不满意
0次
非常不满意
问题 | 解答 |
---|---|
种子质量纠纷处理机构根据需要可以申请现场鉴定;种子质量纠纷当事人可以共同申请现场鉴定,也可以单独申请现场鉴定。 | |
对现场鉴定书有异议的,申请人应当在收到现场鉴定书15日内向原受理单位或上一级职能机构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并说明理由。上一级职能机构对原鉴定的依据、方法、过程等进行审查,认为确需和可能重新鉴定的,应当按相关办法规定重新组织专家鉴定。再次鉴定申请只能提起一次。 当事人双方共同提出鉴定申请的,再次鉴定申请由双方共同提出。当事人一方单独提出鉴定申请的,另一方当事人不得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 |
鉴定后经县执法部门调解后由卖家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