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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投入品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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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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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安徽省农业投入品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第五条 职能机构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组织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能机构对现场鉴定申请不予受理:(一)针对所反映的质量问题,申请人提出鉴定申请时,已错过鉴定的最佳时期,从技术上已无法鉴别所涉及质量纠纷起因的;(二)司法机关、法定仲裁机构、行政主管部门已对质量纠纷做出生效判决和处理决定的;(三)受当前技术水平的限制,无法通过田间现场鉴定的方式来判定所提及质量问题起因的;(四)纠纷涉及的投入品没有质量判定标准、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要求的;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鉴定申请书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见表格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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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或当面告知。
2、审查: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勘察;上报县农业局审批。
3、决定: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人根据审查人意见,实施机关负责人决定是否批准申请人的申请。
4、办结:根据实施机关负责人的批示,完成办理程序,EMS邮寄。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5个工作日 萧县农业农村局 卢海静 萧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股 接收申请人材料
审查 0.25个工作日 萧县农业农村局 陈建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联系专家进行现场鉴定
决定 0.25个工作日 萧县农业农村局 卢海静 萧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股 根据审查人提出的《农业投入品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书》意见,实施机关负责人决定是否批准《农业投入品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书》。
办结 0.25个工作日 萧县农业农村局 卢海静 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股 根据实施机关负责人的批示,完成办理程序。发放《农业投入品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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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种子质量纠纷处理机构根据需要可以申请现场鉴定;种子质量纠纷当事人可以共同申请现场鉴定,也可以单独申请现场鉴定。
对现场鉴定书有异议的,申请人应当在收到现场鉴定书15日内向原受理单位或上一级职能机构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并说明理由。上一级职能机构对原鉴定的依据、方法、过程等进行审查,认为确需和可能重新鉴定的,应当按相关办法规定重新组织专家鉴定。再次鉴定申请只能提起一次。 当事人双方共同提出鉴定申请的,再次鉴定申请由双方共同提出。当事人一方单独提出鉴定申请的,另一方当事人不得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鉴定后经县执法部门调解后由卖家赔偿。
在线办理

咨询电话

  • 0557-2201617

收费信息

  • 执收单位

    萧县农业农村局

  • 收费项目

    农作物田间现场鉴定办法

  • 收费标准

    《农作物田间现场鉴定办法》,办法中规定了专家有偿服务,但具体费用没明确,可暂按专家费用付费。

  • 收费依据

    《农作物田间现场鉴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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