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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员)档案的转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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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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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档案存放在安徽省内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具有档案保管权限机构出具的调档函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调档函 必要 原件1份 调档函需具有档案保管权限机构出具,并注明详细档案接收地址及联系电话。 示例样表 示例样表 查看
本人手持有效身份证件照 必要 原件1份 本人身份证件为能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明。 示例样表 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根据受理标准,受理申请人报送的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于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律规范和要求,予以一次性告知。
2.办结:在规定时限内告知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申请人可选择到窗口领取或者邮寄。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力 服务窗口 根据受理标准,受理申请人报送的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于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律规范和要求,予以一次性告知。
办结 0.5个工作日 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力 服务窗口 在规定时限内告知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申请人可选择到窗口领取或者邮寄。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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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毕业生学籍档案是毕业生学习经历、思想表现、身体状况、家庭情况、参加社会实践等情况的重要材料。毕业生档案是用人单位选用毕业生的重要凭证,是享受就业服务、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依据,也是人事档案的基础性材料。 高校毕业生到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由单位直接接收、管理档案;到无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非国有企事业单位、外资企业等)就业的,可由工作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提供档案管理等人事代理服务;离校时未就业的,可由学校统一转回原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毕业生要高度重视学籍档案,把自己的档案落实好、安排好。
根据人社厅发〔2016〕75号文件规定,为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今后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对初次就业的流动人员不再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招考、聘用、招用流动人员时,可参考档案中的劳动合同、企业录用手续等材料及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认定参加工作时间和工作年限。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要通过多种渠道,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和个人及时将上述材料收集归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存档期间,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不再办理档案工资记载、调整相关手续。
根据皖人社秘〔2014〕216号文件规定,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不需要再为代理的流动人员办理干部身份保留、认定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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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955711915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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