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
受理 | 0.5个工作日 | 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李英 | 行政审批股(初审) | 窗口工作人员对企业填报的信息进行形式审查,填写完整规范、符合要求的,给予办理,申请人可自行选择窗口领取或邮递送达。对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 无 |
审查 | 1个工作日 | 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陶廷明 | 行政审批股股长(复审) | 根据初审意见,按照施工许可证办理标准和规定,对全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复审意见,转审核工作人员。 | 无 |
决定 | 1个工作日 | 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陶廷明 | 行政审批股股长(审批) | 根据审查意见,作出是否批准申请的决定。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李英 | 行政审批股 | 根据是否批准申请的决定,打印证书。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也可选择邮递送达。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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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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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总包单位不变,只变更重要岗位人员,无需重新办理施工许可证,只需提交变更申请并备案。 | |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 |
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