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办事服务 > 办事指南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服务

在线预约 咨询 分享

基本要素

展开

受理条件

1、权利人可以查询、复制其全部的不动产登记资料;2、因不动产交易、继承、诉讼等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复制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人及其不动产查封、抵押、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状况;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以及其他因执行公务需要的国家机关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与调查和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申请书 必要 原件1份 真实有效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
身份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必要 原件1份 真实有效 示例样表 查看
利害关系证明 非必要 原件1份 利害关系人查询的,提交该材料 示例样表 查看
授权委托书 非必要 原件1份 利害关系人查询的,提交该材料 示例样表 查看
代理人身份证明 非必要 原件1份 真实有效 示例样表 查看
协助查询材料 非必要 原件1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以及其他因执行公务需要的国家机关查询的,应当提供该材料 示例样表 查看
执行公务的证明文件 非必要 原件1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以及其他因执行公务需要的国家机关查询的,应当提供该材料 示例样表 查看
工作证 非必要 原件1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以及其他因执行公务需要的国家机关查询的,应当提供该材料 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申请查询人携带身份证明、利害关系证明、公务查询证明等材料到政务服务中心填写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申请书。2、办结。办结查询审核人员签字后即可查询、复制个人不动产登记信息。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4个工作日 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戴红 查询 收取资料
办结 1个工作日 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戴红 查询 提供查询结果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0% ,   评分0

  • 0

    累计评价

  • 0

    非常满意

    占比  0%
  • 0

    满意

    占比  0%
  • 0

    基本满意

    占比  0%
  • 0

    不满意

    占比  0%
  • 0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
不需要,按照“地随房走”原则,以房屋所有权人作为该不动产权利人办理不动产登记(有权属纠纷的除外)。
如果涉及住宅买卖,须补缴土地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若是因姓名、门牌号变更等原因申请变更登记的,由不动产登记中心直接办理,土地使用权类型维持划拨(申请人办理变更登记时,可以自愿补办出让手续)。
在线办理

咨询电话

  • 0557-2280990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指南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