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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在中国内地的中国公民在内地补领收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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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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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①收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②依法登记收养或者解除收养关系,目前仍然维持该状况; ③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因故不能到原收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收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收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夫妻双方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一方不能亲自到场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委托书应当经过村(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外国人的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和认证。夫妻双方一方死亡的,另一方应当出具配偶死亡的证明;离婚的出具离婚证件,可以一方提出申请。 被收养人未成年的,可由监护人提出申请。监护人要提交监护证明; ④申请人持有身份证件、户口簿; ⑤申请人持有查档证明。 收养登记档案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收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父母子女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当事人收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当事人收养状况证明使用; ⑥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2张2寸合影或者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监护人提出申请的,要提交监护人1张2寸合影或者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监护人为单位的,要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和经办人1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身份证 必要 原件1份 真实有效 查看
查档证明 必要 原件1份 真实有效 查看
授权委托书 非必要 原件1份 真实有效 查看
监护关系证明 非必要 原件1份 真实有效 查看
2寸合影或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必要 原件2份 真实有效 查看
户口簿 必要 原件1份 真实有效 查看
补领收养登记证申请书 必要 原件1份 真实有效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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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直接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材料,收养登记员当即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2.审查:收养登记员收到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后进行审查,符合补发条件的,填写《补发收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报民政厅(局)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批准,并填发收养登记证、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3.办结:符合补发收养登记证条件的,收养登记员将补发的收养登记证、解除收养登记证发给申请人或者委托人,并告知妥善保管。收养登记机关对不具备补发收养登记证、解除收养关系证明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和依据。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3个工作日 萧县民政局 陈静 行政审批股 根据受理标准,受理申请人报送的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审查 0.3个工作日 萧县民政局 陈静 行政审批股 审查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并核实有关登记事项和条件。根据申请材料、初审意见和勘验结论及专家评审意见,签署审查意见 。
办结 0.4个工作日 萧县民政局 陈静 行政审批股 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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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是的,补证日期按原始日期打印。
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是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和第四代的堂侄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
不可以。自2009年4月1日后,私自收养是非法行为。正确做法应当是在捡拾弃婴的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将弃婴移送县社会儿童福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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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557-5067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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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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