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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优先批准服现役优待政策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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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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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针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做好流转登记。
2、办结:及时将办件结果传达至申请人,申请人可选择到窗口领取或者邮寄。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工作人员 优待抚恤股 针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做好流转登记。
办结 0.5个工作日 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工作人员 优待抚恤股 及时将办件结果传达至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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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现役军人(含武警指战员)因公牺牲,因病死亡或因意外事故死亡不属于因公牺牲范围的,以及因人民内部矛盾问题自杀身亡的,经所在军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按照民政部规定的条件审查认定,由发放一次性抚恤金的民政部门负责复核,实施监督。
不可以,只限烈士子女、兄弟姐妹。
属于,条例明确,公民牺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烈士: (一)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 (二)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 (三)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 (四)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 (五)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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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557-502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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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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