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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设立分社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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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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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旅行社设立分社的,设立社应当向分社所在地的市场监管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并自设立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分社所在地的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旅行社分社的设立不受地域限制。分社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营业场所及办公设备证明材料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真实有效。 示例样表 查看
分社经理履历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真实有效。 示例样表 查看
增存质量保证金的证明文件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真实有效。 示例样表 查看
营业执照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真实有效。 示例样表 查看
分社经理的身份证明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真实有效。 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申请人齐备申请材料,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提交申请材料,按照系统设定的要求逐项提交相关材料。
2.窗口工作人员初步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给予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对于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
3.窗口工作人员将受理的申请材料转报至单位相应部门进行审查;
4.审查后符合核发许可的申请,给予核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核发许可的申请,告知不予核发的理由。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萧县文化和旅游局(萧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魏学辉 行政审批服务股 按照政策和流程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受理。
审查 1个工作日 萧县文化和旅游局(萧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徐丰顺 行政审批服务股 按照政策和流程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查。
决定 1.5个工作日 萧县文化和旅游局(萧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孙惠芳 副局长 根据审查人提出的审查意见,在承诺期限内决定是否批准申请人的申请。
办结 0个工作日 萧县文化和旅游局(萧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魏学辉 行政审批服务股 负责及时将办件结果传达至申请人,并对申请进行办结处理。

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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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A-AAAAA)旅游景区,(一星-五星)旅游饭店,(一星-五星)农家乐,优秀旅游乡镇、乡村旅游示范村等。
根据省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发文通知后,正式办理;一般在6月-10月期间各类创建工作开展较多。
联系区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获取;登录省旅发委网站,旅游行业标准文件共享专题获取;联系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获取。
在线办理

咨询电话

  • 0557-5035798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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