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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创新型企业试点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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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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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流程图

(一)受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核;
(二)审查:组织上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创新科进行审查;
(三)推荐:择优推荐上报省科技厅。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3个工作日 萧县科学技术局 王峰 科技局业务股 告知并受理申请材料
审查 0.3个工作日 萧县科学技术局 刘纯朴 科技局副局长 审核申请材料,并做出审查意见。
办结 0.4个工作日 萧县科学技术局 王峰 科技局业务股 整理申报材料、审核结果上报市科技局

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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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省创新型企业试点推荐中高新技术企业是不可以申报的。
创新型企业培育认定受总体名额限制,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择优推荐一般不受名额限制。按照省科技厅文件精神,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中,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市级创新型企业可以优先推荐,拥有发明专利的、参与或主持制定国家标准的、拥有驰名商标的、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企业可以优先推荐。
安徽省创新型试点企业要求企业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近三年连续盈利,资产负债率合理,对企业规模没有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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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557-2205129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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