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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浅谈违反“财经纪律”与违反"八项规定"的区别、联系

发表时间:2023-07-04 10:41 信息来源:萧县审计局 作者:潘黎明 初审:潘黎明 复审:赵影 终审: 苏爱丽 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一、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基本概念

1、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概念。“财经纪律”是指党和国家制定的各种财经政策、法令、制度、规定、条例等的总称。是党员以及其他任何工作人员在各种财经活动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是指违反财经管理法规、破坏国家财经管理秩序,按照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行为。

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概念。“八项规定”的全称是《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所以“八项规定”的全称既不是《八项规定》,也不是《八项规定、六条禁令》。凡是违反“八项规定”所列类型之问题的违纪行为及“四风”方面的违纪行为都叫“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二、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一、隐瞒、截留、坐支应当上交国家的财政收入的;二、将隐瞒、截留款合伙私分的;三、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国家财政拨款、退税款或补贴的;四、将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的钱款合伙私分的;五、不按预算或用款计划核拨国家财政经费、资金的;六、擅自动用国库款项或财政专户资金的;七、个人借用公款超过6个月不还的;八、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的;九、在对内对外活动中接受礼品应当上交而不上交的;十、将接受的礼品集体私分的;十一、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开设银行账户的;十二、擅自使用、调换、变卖或损毁被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收缴的财物,或擅自处理应当委托拍卖的物品的;十三、违反有关规定为他人担保的;十四、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十五、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将应当纳入法定帐簿的资产未纳入法定账簿或转为帐外的(也就是小金库);十六、在财务活动中违反会计法律、法规的;十七、在财经方面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要内容

中纪委网站《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月报》栏目(汇总表—中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制)提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行为)类型包括:1.违规公款吃喝;2.公款国内旅游;3.公款出国境旅游;4.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5.楼堂馆所违规问题;6.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7.违规收送礼品礼金;8.大办婚丧喜庆;9.其他: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领导干部住房违规问题、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

四、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区别和联系

区别:从概念、内容和违纪的对象、处理违纪适用法规上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并不一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比如违规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往来款长期不清理、差旅费报销不规范、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等都属于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但并不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都是巡视、巡察以及审计、检查重点,其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重中之重,违纪处理上也更为严格。

联系:严肃财经纪律是保障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贯彻执行的重要举措,通过严肃各项财经纪律,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