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批准对“萧县葡萄”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保护范围为我县现辖行政区域,自3月6日起实施保护,这标志着我县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数量实现零的突破。
萧县葡萄栽培历史悠久,在清嘉庆年间所编《萧县志-物产篇》中就有大规模种植葡萄记载,以独特的品质在国内外市场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全县形成了以北部黄河故道为主的中晚熟、东南山区为主的早熟鲜食和中部酿酒为主的三大生产基地。经过近年来的发展,形成了企业+基地+农户的运行机制,实现了标准化、规范化、规模化种植。
为进一步发展我县葡萄产业,提升萧县葡萄产品质量和市场知名度,我县专门成立申报领导小组,负责资料收集、整理、标准制定等工作,将“萧县葡萄”申报工作纳入质量品牌升级工程重要工作计划,积极推动申报工作。经过省质监局初审、国家质检总局审核、技术答辩,近日被正式批准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下一步,我县将建立健全萧县葡萄质量特色保护机制,制定出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范,大力实施葡萄品牌战略,组织开展综合执法与监管,维护好萧县葡萄声誉和形象,充分发挥萧县葡萄地理标志产品服务精准扶贫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