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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聘宿州市萧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的通告

发表时间:2024-03-18 17:35 信息来源:萧县司法局 作者:司法局 初审:陈嘉宁 复审:臧钰 终审: 吴斌 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为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咨询工作,提高办案质量,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拟成立宿州市萧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咨询委员会),为办理县政府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意见。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范围和任期

拟公开选聘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20名;范围为安徽省内执业律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等专家;聘任期限为3年。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不超过65周岁;

4.法学专家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在所从事的法学研究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律师应当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

5.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等专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

6.热心参与行政复议工作,能够履行职责;

7.未因违反法律法规、党内法规或者职业道德而受到刑事处罚或严重纪律处分。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5日。

(二)报名方式(二选一):

1.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ahxx.gov.cn/下载并填写《宿州市萧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报名表》,注明专业,由所在单位出具意见。同时提供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或能够证明其符合担任委员资格条件的其他资料(特别是能体现擅长领域方面专业能力的资料)证书等原件的PDF格式文件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szxxsfjbgs@163.com。联系人:吴琼、臧钰,联系电话:0557-5018057。

2.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提交《宿州市萧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报名表》(见附件)和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理论成果、实践案例等能够证明其符合担任委员资格条件的有关资料(复印件),特别是能体现其擅长领域的专业能力资料。

现场报名地点:宿州市萧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办公室1537室,联系电话:0557-5018057。

四、审核及聘任

(一)审核资格条件。县司法局对候选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对于材料不全、弄虚作假、隐瞒不良记录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取消推荐资格(材料不予退还)。

(二)拟定推荐名单。县司法局根据报名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经验、能力、业务专长等方面内容进行审核,并结合工作需求,拟定委员会委员推荐人选名单。

(三)公告并颁发聘书。拟聘人员经县政府同意后,向社会统一公告并颁发聘书。

附件:宿州市萧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报名表

宿州市萧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专家报名表(1).docx

萧县司法局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