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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表时间:2024-10-25 09:36 信息来源: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作者:市场监督局 初审:纵皖玉 复审:朱孝峰 终审: 刘艳春 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郑俊寒、陈建、王培培、曾祥坚、邹庆督、彭大源: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报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同意后,将郑俊寒、陈建、王培培、曾祥坚、邹庆督、彭大源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列入期限自2024年10月17日至2027年10月17日。期满一年后,你们可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向我局申请提前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停止公示相关信息并解除相应管理措施。

因联系不到郑俊寒、陈建、王培培、曾祥坚、邹庆督、彭大源,现依法向郑俊寒、陈建、王培培、曾祥坚、邹庆督、彭大源公告送达《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请上述人员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57-5022531

联系地址:萧县龙城镇世纪大道522号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pdf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