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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公示

发表时间:2025-11-06 16:36 信息来源:萧县司法局 作者:司法局 初审:赵贵丽 复审:孙词 终审: 杨德飞 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安徽省司法厅、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萧县司法局会同萧县人民法院、萧县公安局对全县个人申请、组织推荐、随机抽取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全部进行个人基本信息核实和资格审查。在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候选人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33名,其中个人申请、组织推荐7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116日至20251112日。

望社会各界人民群众予以监督,在公示期内对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有异议的,可以进行实名举报,举报电话: 0557-5018021。举报邮寄地址:萧县政务新区B16楼萧县司法局1622室。

名单如下:

  影、马新佳、吴  可、孙宏辉、刘  震、蒋  冰、刘宏伟

  强、王浩成、冯德计、王婉秋、李梦鹤、王新童、屈书芳

王继刚、杜波涛、王  晴、李晓霜、项凤云、张永春、王  

  丽、冯  玲、刘  峰、王  平、蒋  干、陈  琛、刘  

  奇、胡翠华、陈中友、许新海、陈爱玲

 

特此函复

 

 

萧县司法局         萧县人民法院         萧县公安局

 

  202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