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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宿州市推荐园区发展和项目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补充公示

发表时间:2026-01-26 09:49 信息来源: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 作者:发改委 初审:王崇崇 复审:张文杰 终审: 聂涛 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根据《关于评选宿州市推进园区发展和项目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宿发改地区〔2025〕96号要求,在各相关单位自主推荐、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严格审核选拔,现将增补的宿州市推荐园区发展和项目建设拟表彰的2名先进个人进行公示。

一、宿州市推进园区发展和项目建设先进个人候选人

1.徐 伟  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徐 辉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6年1月26日-1月30日)。公示期间,接受群众监督。电话:0557-5022376。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