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2026年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及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监理服务公开比选公告

发表时间:2026-05-28 11:25 信息来源:萧县交通运输局 作者:交通运输局 初审:张雪松 复审:罗旭东 终审: 郑锋 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为规范开展集中采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服务采购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就萧县2026年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及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组织比选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比选。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萧县2026年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及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监理服务

(二)建设规模:萧县2026年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工程约8公里(一个标段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约203公里(分三个标段实施),项目总投资约3100万元。

(三)资金来源:省级补助资金 + 县级自筹资金。

(四)服务内容: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及国家、安徽省、宿州市相关规范,提供施工全过程监理、质量安全控制、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交工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监理等服务。

(五)监理费用计费方式:固定总价,按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价的 1% 计取。

二、参选单位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符合《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安徽省交通建设市场管理要求。

(三)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近 3 个月在本单位社保证明,无在建项目承诺,近 3 年具有农村公路或县乡公路监理业绩。

(四)人员配置: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1 名、监理员不少于 1 名,均须持证上岗并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人员配备满足安徽省公路工程现场监理机构人员标准。

(五)企业业绩:近 3 年内具有农村公路、县乡公路升级改造或养护工程监理相关业绩(以合同 + 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六)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近 3 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行业行政处罚、无行贿犯罪记录。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符合安徽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管理规定。

三、参选文件要求

(一)所有资料须胶装成册,复印件、照片及截图须清晰可辨,打印字体不小于 4 号字。

(二)按规定顺序编制目录,每页均须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三)文件须密封包装,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未按要求装订、密封、标注的不予受理。

四、公告期限及递交文件时间

(一)公告期限: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3日。

(二)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5日下午17:00(三)递交地点:萧县交通运输局规划建设股(凤城街道政务中心 B 栋十三楼)。

五、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萧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萧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张股长

联系电话:0557-5012181

萧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5月28日 


萧县2026年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及农村公路

养护工程监理服务比选文件

第一章 比选须知

(一)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宿州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及萧县相关制度,采用综合评估法组织采购。

(二)监理费用计费方式:固定总价,按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价的 1% 计取,不设置报价竞争,参选单位统一按此标准响应。

(三)参选单位递交参选文件即视为认同比选文件全部条款、评审规则及安徽省、宿州市相关监管要求。

(四)参选单位自行承担参选费用,比选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五)参选文件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一律作废标处理,列入安徽省交通建设市场失信名单。

(六)中选单位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签订监理合同,逾期视为放弃中选资格。

第二章 比选资格要求

(一)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二)企业资质: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在安徽省交通建设市场无在执行惩戒。

(三)总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近 3 个月在本单位社保证明,无在建项目承诺,近 3 年农村 / 县乡公路监理业绩。

(四)人员配置:专业监理工程师≥1 名、监理员≥1 名,持证上岗并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满足现场监理工作需要。

(五)业绩要求:近 3 年具有农村公路、县乡公路升级改造或养护工程监理业绩(合同 + 竣工验收证明齐全)。

(六)信誉要求:无失信惩戒、无行政处罚、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行贿犯罪记录。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挂靠、转包、违法分包。

第三章 参选文件必须提交的资料

1. 参选承诺函

2. 计费标准响应函

3. 营业执照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5. 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时提供)

6. 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7.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备案截图

8. 省级交通监理信用评价等级截图

9. 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社保证明、无在建承诺(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选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业绩证明

10. 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资格证书及社保证明

11. 近 3 年农村公路、县乡公路升级改造或养护工程相关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12.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13. 监理技术方案(符合安徽省公路工程监理大纲要求)

14. 无挂靠、无分包、无转包、廉洁履约承诺书

15. 近 3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备注

(一)所有复印件、截图、社保证明须清晰可辨,打印字体不小于 4 号字。

(二)请按第三章顺序装订成册,附目录,每页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第四章 参选文件形式、装订、密封、递交要求

(一)参选文件一式四份,正本 1 份、副本 3 份。

(二)须胶装成册,不接受散装、活页、简易装订。

(三)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四)文件密封包装,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装订、密封、标注的,不予受理。

(五)递交地址:萧县凤城街道政务中心 B 栋十三楼,萧县交通运输局规划建设股办公室。

(六)逾期送达的参选文件,不予受理。

第五章 评审小组组成

(一)评审小组由招标人代表 1 人、外聘公路工程专业专家 2 人组成,总人数 3 人单数,符合安徽省招投标评审专家管理规定。

(二)外聘专家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工作 8 年以上,与参选单位无利害关系,无失信及行政处罚记录。

(三)评审小组独立开展评审、打分、汇总工作,对评审结果负责。

第六章 资格初审及无效参选情形

(一)评审小组首先进行资格审查,全部满足资格要求方可进入评分环节。

(二)本项目不设置竞争报价,统一按施工总承包合同价 1% 计取监理费。

无效参选情形

(一)未满足本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

(二)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装订、密封、标注的;

(三)资料缺失、关键信息无法辨认或弄虚作假的;

(四)围选、串选、干扰评审秩序的;

(五)不符合安徽省、宿州市招投标监管规定的其他情形。

无效参选须经评审小组集体研判、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第七章 评审办法

(一)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综合评分,总分 100 分。

(二)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得分最高者为中选单位,依次确定第一备选人、第二备选人。

(三)有效参选单位达到 3 家及以上方可开展评审。

(四)评分结果经评审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生效。

第八章 评分标准

一、企业资质与信用(25 分)

(一)省级交通监理信用评价:10分

1.AA 级:10分

2.A 级:8分

3.B 级:6 分

4.C 级、D 级:4分

5.记录:0 分

(二)具备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8 分

(三)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备案:7 分

二、总监理工程师及人员配置(20 分)

(一)总监持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5 分

(二)总监职称:高级工程师 5 分,中级工程师 3分

(三)总监无在建项目承诺函:3分

(四)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1 名(持证):3 分

(五)总监近 3 个月在本单位社保证明:2分

(六)监理员不少于 1 名(持证):2 分

三、监理技术方案(40 分)

(一)质量控制方案:0-7分

(二)安全与环保控制方案:0-7分

(三)进度与投资控制方案:0-7分

(四)农村公路养护专项监理方案:0-7分

(五)驻场与响应保障(需提供不低于3台工作用车):0-7 分

(六)交工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服务:0-5分

四、类似业绩(15 分)

近 3 年农村公路或县乡公路监理业绩:每提供1 个得 5 分,2 个得 10 分,3 个及以上得 15 分(业绩证明需提供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为有效,否则不予得分),总分封顶 15 分。

第九章 评选结果

(一)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中选单位、第一备选人、第二备选人。

(二)评审完成后当场填写评选结果汇总表,评审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三)中选结果在萧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章 异议处理

对中选公示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异议经查证属实且影响中选结果的,按程序顺延第一备选人为中选单位,依法依规办理。

第十一章 纪律要求

(一)严禁提供虚假资料、围选串选、恶意竞争。

(二)严禁向评审及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礼金等不正当利益。

(三)评审专家与参选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必须主动回避。

(四)违规单位取消参选资格,列入交通系统失信名单,通报安徽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平台。

第十二章 其他事项与最终解释权

(一)参选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二)中选单位须按期签订合同并履约,否则记入失信名单。

(三)本比选文件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安徽省、宿州市、萧县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执行。

(四)本次比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萧县交通运输局所有。

萧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