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中国节•清明】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

发表时间:2025-03-31 07:58 信息来源:萧县融媒 初审:萧县融媒 复审:萧县融媒 终审: 萧县融媒 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

广大市民朋友:

春季是森林火灾的高发季节,特别是临近清明节,野外用火和祭扫烧纸活动变多,加之近期天气干燥,且多大风天气,森林火灾风险增加。在此,我们提醒大家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等相关规定,牢记森林防火“十不准”警示:

一、不准携带火种进山;

二、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

三、不准在林区吸烟、点火照明;

四、不准在林区野炊、烧烤食物;

五、不准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六、不准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

七、不准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

八、不准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九、不准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十、不准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森林资源人人享有,防范火险人人有责。让我们在享受明媚春光的同时,当好护林防火的宣传员,安全用火的行动者,共同守护我们美丽绿色家园!

萧县林业发展中心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