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单位、广大市民:
《萧县文明行为准则20条》(2019版)于2019年下半年实施,四年来,已成为“萧县习惯”,融入到萧县干部群众的血液,极大提升了全县市民素质和文明程度,有力助推萧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当前,萧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长效开展,为更好适应文明城市创建新形势、新发展,经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萧县文明行为准则20条》(2019版)修订完善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面向全县开展《萧县文明行为准则20条》(2019版)修订完善征集活动,完善其更高标准,更高层次的内涵,让文明倡导适时提档升级、贴近群众生活,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文明意识,切实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幸福指数。
二、征求范围
征集活动面向全县各单位、广大市民。
三、征集要求
文明行为准则要结合当前萧县文明创建实际,突出群众高度关注热点,着眼于细、落脚于实,内容上不刻意追求文字上的对仗工整,要接地气,易记易懂、简洁明了。一是聚焦文明通行、市容卫生、爱护公物、文明养犬、文明交往、家庭友爱、邻里关爱、公共礼仪、文明就餐、移风易俗等内容,提出新的文明准则条文;二是在《萧县文明行为准则20条》(2019版)基础上,针对某一条款或多个条款进行修订完善,提出修订后的建议条文。
四、时间安排
本次修订征集活动从2023年5月29日开始,至6月15日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征集阶段(2023年5月29日— 6月12日)。广泛动员各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市民参与《萧县文明行为准则20条》(2019版)修订征集活动。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在本单位开展征集活动,收集整理优秀作品,报送县创建办。各单位干部职工也可以个人身份直接向县创建办投稿参与征集活动。广大市民可通过多种方式参加征集活动,投稿数量不限。
2、评审阶段(2023年6月13日—6月14日)。县创建办对投稿进行整理、汇总,组织邀请专家、代表进行筛选,解析、提炼新版《萧县文明行为准则20条》。
3、公示阶段(2023年6月15日)。将征集提炼的新版《萧县文明行为准则20条》在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后,提请县文明委领导审定。
五、奖项设置
本次修订完善征集活动将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投稿作品进行评选,对征集入选的《萧县文明行为准则20条》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入围奖。其中,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入围奖若干名,所获奖项者均有礼品赠送。
六、投稿方式
1.通过宿州市萧县人民政府网站“调查征集”相应主题页面中留言。
2.邮件:直接发送至邮箱ahxxwmb@126.com,标注“文明准则征集”。
3.信函:邮寄至萧县文明办,标注“文明准则征集”。地址:萧县政务中心A楼913室,邮编:235200,联系人:姜冰,电话:0557-5027505。
4.微信:关注“萧县发布”“萧县融媒”“文明萧县”等公众号留言(留言注明姓名、联系方式等)。
七、其他事项
1、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
2、来稿请注明投稿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3、本次修订征集活动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入选获奖作品主办方有权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修改等活动,包括用于活动宣传、展览、出版、存档、网上展示等。
4、本活动由萧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最终解释。
附件:1、《萧县文明行为准则20条》(2019版)
2、新《萧县文明行为准则20条》征集表
萧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5月29日
附件1:
《萧县文明行为准则20条》(2019版)
1、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
2、斑马线上互礼让,车让人,人快行。
3、尊老爱幼,和谐邻里。
4、拒绝黄赌毒,举报黑乱恶。
5、讲诚信,多谦让,换位思考想对方。
6、待人热情不冷漠,乐于助人勇向前。
7、红白喜事要简办,文明新风代代传。
8、节能减排,低碳环保,少开车,多步行。
9、排队上车守秩序,不争位置不抢座。
10、控烟禁烟,不相互劝烟。
11、文明用餐不浪费,光盘行动我先行。
12、穿衣端庄讲形象,整洁得体又大方。
13、遛狗要牵绳,粪便及时清。
14、垃圾随手捡,分类记心间。
15、杂物不乱堆不乱放,楼道整洁保通畅。
16、爱护公物靠大家,花草树木不践踏。
17、文明驾乘,不车窗抛物。
18、杜绝乱贴乱画,不发小广告。
19、观光游览要文明,古迹名胜要爱护。
20、公共场所勿喧哗,不讲粗话和脏话。
附件2:
(点击查看征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