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屯镇2022年第四季度长江
(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
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直有关单位:
《大屯镇2022年第四季度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已经镇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萧县大屯镇委员会
萧县大屯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日
大屯镇2022年第四季度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片披露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屯镇2022年第四季度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工作,依据萧秘〔2023〕12号文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发挥生态环境警示片镜鉴作用,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重点,以严格明确的责任和坚决有力的措施,推动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生态环境整治优化到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到位,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持续改善我镇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整改原则
(一)党政同责,合力整改。各行政村、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促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上下左右联动、强大工作合力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统筹兼顾,科学整改。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聚焦警示片披露问题。健全“清单+闭环”管理机制,确保整改无盲区、不延误。
(三)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坚持即知即改与常态长效相结合,抓好当前,坚决防止反复治、治反复,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三、责任分工
(一)大屯镇水泥预制板加工集聚区,目前有两家水泥预制板厂,普遍无审批手续,日常管理粗放,水泥、石子露天存放,物料露天搅拌,未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厂区地面积尘严重。危险废物废机油未规范收集、贮存,部分遗撒到土地上,强碱性泥浆随意倾倒在厂区空地上。
整改任务:对全镇水泥预制板厂,依法依规处置到位。
整改措施:1.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2、对全镇水泥预制板厂进行全面排查,负责做好整改工作的督查督导和信息汇总工作。3、督促各行政村、各单位对露天堆放的物料、废机油、露天搅拌站等物料、设备进行全面清理。
牵头镇领导:高金龙
责任 单位:镇住建所、各行政村
整改责任人:郭志强、各行政村主要负责人
完成 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二)无环保审批手续。
整改任务:对全镇水泥预制板厂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整改措施:1.全面排查全镇水泥预制板厂环保情况,对存在违法行为的预制板厂要求停业整顿、依法关闭。2.对土壤进行检测,消除环境隐患。
牵头镇领导:王忠峦
责任 单位:镇环保站、各行政村
整改责任人:孟英、各行政村主要负责人
完成 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三)全镇水泥预制板厂违规占用土地。
整改任务:水泥预制板厂有无非法使用土地行为。
整改措施:对全镇水泥预制板厂违规占用土地情况开展全面排查,依法查处生产、经营水泥预制板厂违法使用土地行为。对非法使用土地行为,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土地原状。
牵头镇领导:高金龙
责任 单位:镇自规所、各行政村
整改责任人:郑思伟、各行政村主要负责人
完成 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四)全镇水泥预制板厂违规占用林地。
整改任务:水泥预制板厂有无非法使用林地行为。
整改措施:对全镇水泥预制板厂非法使用林地行为进行全面排查,依法查处生产、经营水泥预制板厂违法占用林地行为,责令限期恢复林地原状。
牵头镇领导:巩庆贺
责任 单位:镇林业站、各行政村
整改责任人:苏祥东、各行政村主要负责人
完成 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五)水泥预制板厂违规抽取地下水进行生产。
整改任务:对全镇水泥预制板厂非法使用地下水依法查处。
整改措施:对全镇水泥预制板厂非法使用地下水行为开展全面排查,依法查处,封堵非法取水井,对地下水进行检测。
牵头镇领导:巩庆贺
责任 单位:镇水利站、各行政村
整改责任人:祖敏杰、各行政村主要负责人
完成 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六)对生产、经营水泥预制板厂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产质量不合格产品的水泥预制板厂。
整改任务:依法加强对生产经营用混凝土圆孔板产品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产品质量不合格经营主体;对法律法规要求吊销营业执照的经营主体依法予以吊销。
整改措施:全面排查生产水泥预制板厂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法律法规要求吊销营业执照的经营主体依法予以吊销。
牵头镇领导:张超
责任 单位:镇市场监管所、各行政村
整改责任人:邵强、各行政村主要负责人
完成 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七)全面排查全镇水泥预制板厂安全生产手续。
整改任务:对全镇水泥预制板厂违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整改措施:对全镇水泥预制板厂安全生产手续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水泥预制板厂责令停业整顿。
牵头镇领导:张超
整改责任人:张超、各行政村主要负责人
完成 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八)严厉打击全镇各种违法行为。
整改任务:维护行政执法秩序,从严、从快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整改措施:1.负责维护行政执法部门执法秩序,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2.严厉查处违法运输水泥预制板行为。
牵头镇领导:高金龙
责任 单位:镇派出所
整改责任人:杜长友
完成 时限:2023年12月底前,建章立制,长期坚持
(九)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用电工作。
整改任务:依法开展供电手续(动力电)清理。
整改措施:对全镇水泥预制板厂用电手续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不符合生产、经营的水泥预制板厂实施停止生产供电措施。
牵头镇领导:郑锋
责任 单位:镇供电所
整改责任人:郭飞龙
完成 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整改任务:对辖区内预制板厂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整改措施:摸清辖区内生产、经营水泥预制板厂数量、生产经营规模等相关情况,配合镇级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违规企业整顿,对镇级主管部门作出停业停产的企业拒不执行的,依法依规采取强制措施。
牵头镇领导:高金龙
责任 单位:各行政村
整改责任人:各村包村干部、村主要负责人
完成 时限:2023年12月底前,建章立制,长期坚持
四、工作步骤
(一)摸底调查阶段(即日起至2023年7月)
1.各村要立即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生产、经营水泥预制板厂进行全覆盖拉网式全面排查,摸清企业数量、规模、分布及是否具有营业执照、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用地手续、动力电供电手续、环评手续和完税证明等审批手续,做到摸底排查无死角、无遗漏、全覆盖。
2.各村要明确专人负责日常监督,定期收集、汇总、上报辖区内生产、经营水泥预制板厂情况,并将自查摸底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各职能部门按照工作职责,依照村摸排情况,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完善处罚手续。
(二)治理整顿阶段(2023年8月至2023年12月)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行政村是治理整顿的责任主体,对治理整顿工作负主体责任。要积极动员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水泥预制厂按照要求主动整改或主动拆除机械设备、设施及建筑物(构筑物)等。
2.各有关职能部门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水泥预制厂负有监管执法责任,要及时成立工作专班,全力开展治理整顿工作。
3.各村、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迅速开展水泥预制厂集中治理整顿工作,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违法占地的、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未取得取水许可的、一律取缔关闭,对取缔关闭的违法违规生产企业(厂),采取断水、断电、清设备、清原料、清产品的“两断三清”措施;对有营业执照,无其他相关手续的,存在环境污染防治不到位、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等问题的,一律停产整治。
4.对拒不执行关闭、停产决定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水泥预制厂,依法依规采取强制措施。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
1.对已经取缔关闭的水泥预制厂加强抽查检查,严防“死灰复燃”,并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建立完善档案资料,确保关闭工作不留后遗症,切实巩固整治工作成果。
2.加强对合法合规生产、经营水泥预制厂长效监管和服务引导,支持企业(厂)转型升级。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压实责任。深刻认识抓好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成立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原则,各牵头镇领导要定期深入整改现场进行督导督办。各行政村、有关部门要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确保整改任务按期完成、取得实效。
(二)严格开展督查。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责任人,限期推进问题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在时限内完成。对在整改工作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移交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三)强化工作调度。镇领导加强工作调度,紧盯问题台账,严抓整改成效。镇住建所统筹做好整改销号工作及相关资料收集。
附件:大屯镇2022年第四季度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大屯镇2022年第四季度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文芝 党委书记
王洋洋 党委副书记 镇长
第一副组长:郑 峰 党委副书记
巩庆贺 党委副书记
常务副组长:高金龙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副 组 长:张 迁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王 艺 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
吴 威 党委组织委员
陈 琛 党委宣传委员
张 超 副镇长
孙 瑞 副镇长
邵 伟 四级调研员
牛少杰 主任科员
陈多春 主任科员
成 员:杜长友 派出所所长
郭志强 住建所所长
郑思伟 自规所所长
孟 英 环保站站长
祖敏杰 水利站站长
邵 强 市场监管所所长
郭飞龙 供电所所长
苏祥东 林业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郭志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镇住建所。
政策咨询机关:大屯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0557-5776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