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做好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一步巩固防治大气污染成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促进秸秆资源合理利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和《宿州市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等相关规定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秸秆禁烧工作是当前农村环境保护的重要一环,对于改善农村环境质量、防止大气污染具有重要意义。秸秆是农业生产中重要的可再生资源,是农业生产重要的有机肥源,露天焚烧秸秆不仅会造成大气污染、损害群众身体健康,还是对农业可再生资源的极大的浪费。为保护生态环境,防止秸秆焚烧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 以更大力度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更实举措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以更严要求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确保我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官桥镇在广泛调研基础上,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牵头起草了《官桥镇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2024年4月8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2024年5月8日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5月10日以镇政府名义(官政〔2024〕6号)文件印发。
四、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以疏为主,以堵促疏,标本兼治”原则,2024年全镇范围内保持秸秆禁烧高压态势,实施农作物秸秆、其他农业废弃物、落叶、草地、生活垃圾及可燃性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全年全时段、全区域禁烧。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农作物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确保不因焚烧秸秆影响大气环境;确保不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确保不因焚烧秸秆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五、主要任务
(一)强化宣传引导。村级宣传、站所宣传、学校宣传相结合,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和秸秆综合利用的支持政策,提升群众生态环保意识,增强参与禁烧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推动秸秆禁烧工作常态化。
(二)严格农机作业和秸秆离田集中堆放管理。农机按要求进田作业,提高工作效率;各村要落实秸秆集中堆放制度,强化秸秆堆储点的管理。
(三)继续实施包保责任制。实行秸秆禁烧工作督查巡查制度,采取分片包干、死看硬守、严打严防、网格化管理等措施,重点做到“六个盯紧”。
(四)严格压实主体责任。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做到机构、人员、职责和经费“四落实”。
(五)实行禁烧工作保证金制度。各村保证金按要求缴纳至财政账户,工作结束后按规定退回,并根据相关规定兑现等额奖励。
(六)严控抛洒和乱丢秸秆。加强宣传和督查,禁止随意抛洒和乱堆乱放农作物秸秆行为。
(七)强化应急处置。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监管,组建巡查应急小分队,加大巡逻力度,配备洒水车、旋耕机、灭茬机、喷灌机等应急设备,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
(八)加大督查考核力度。成立秸秆禁烧工作组和督察组,督查到位。
(九)严格奖惩措施。严惩第一把火,严守工作纪律,严惩恶意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十)强化收种服务。强化服务意识,将秸秆禁烧工作与扶贫帮困、环境治理、疫情防控等工作有机结合,注重禁烧和帮扶结合,禁烧巡查、收储转运、收储点看护等向贫困人口倾斜。
六、创新举措及保障措施
(一)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重点时段将对各行政村禁烧责任落实和焚烧火点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镇主要领导。
(二)成立官桥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指挥部、官桥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包保工作组,以及纪委牵头成立秸秆禁烧督查组,对各行政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并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村级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保障措施一是镇党委、政府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秸秆禁烧工作开展不力的村,给予通报批评、约谈相关负责人、诫勉谈话、扣减奖励资金等责任追究;对出现焚烧秸秆现象严重、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二是镇纪委要严肃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追究,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处置不当、失职渎职,造成大面积焚烧秸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人:萧县官桥镇党委副书记 郝**
咨询电话:0557-2209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