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各有关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赵庄镇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萧县赵庄镇委员会
萧县赵庄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4日
赵庄镇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
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5年我镇秸秆禁烧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关于一步强化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宿州市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方案》和《萧县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禁烧部署,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属地管理,以疏为主,以堵促疏,标本兼治”原则,坚持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促进禁烧监管工作向常态化、智能化、高效化、规范化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圆满完成2025年禁烧各项工作。
二、工作任务
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其他农业废弃物、落叶、草地、生活垃圾及可燃性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防止秸秆焚烧现象反弹,力争实现零火点,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2025年午季禁烧从5月20日开始至7月20日结束;秋季禁烧从9月20日开始至12月31日、重污染天气和重大社会活动保障期间为秸秆禁烧重点时段,确保不因露天焚烧秸秆等引起环境污染。午秋两季禁烧工作,分宣传发动、全面禁烧、考核验收三个阶段。
(一)集中宣传发动阶段。午季5月20日至5月24日(秋季9月20至9月24日),镇各有关单位、各村通过召开秸秆禁烧工作动员会,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同时要整合力量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多形式、多途径秸秆禁烧宣传活动。
(二)全面禁烧阶段。午季5月25日至6月30日(秋季9月25日至10月31日),镇各有关单位、各村要集中力量将秸秆禁烧作为这一时期的中心工作,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加大秸秆禁烧包保、巡查、督查频次和力度,动员广大党员干部深入秸秆禁烧第一线,分片包干,压实责任,全力抓好各项管控措施的落实,坚决杜绝秸秆焚烧现象。
(三)考核验收阶段。午季7月1日至7月20日(秋季11月1日至12月31日),对秸秆禁烧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进行总结,镇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组织考核验收小组对各村秸秆综禁工作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强化宣传引导。镇各有关单位、各村要加强对秸秆禁烧、秸秆综合利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的宣传。镇各有关单位、各村要充分利用广播、手机、条幅、墙报、禁烧宣传明白纸、宣传车等宣传工具和宣传方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高频率的秸秆禁烧宣传,每村至少3辆宣传巡查车把秸秆禁烧政策宣传到每家每户。各村可采用与农户签订《拒绝露天焚烧秸秆承诺书》、引导村民自发制定村规民约等形式,加强秸秆禁烧的宣传和管理;镇中心学校要继续深化细化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张贴发放综禁宣传标语,在5月24日前(秋季9月24日前),开展“杜绝秸秆焚烧、争做环保卫士”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学生向家庭传输秸秆禁烧意识,把秸秆综禁政策宣传到每家每户。加强秸秆禁烧的宣传和管理,同时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露天焚烧秸秆行为。镇有关单位要深入秸秆禁烧工作一线,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及时曝光反面事例,确保宣传不漏死角、不留盲点。
(二)实施包保责任制。秸秆禁烧期间,结合赵庄镇污染防治和乡村振兴工作,继续实行秸秆禁烧工作包保制度,严格网格化管理,县驻村工作队成员就地转化为禁烧包保人员,接收镇村禁烧工作管理,形成镇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户、包地块的立体包保网络。各村要以村为单位“挂图作战”,作战图要明确各网格包保区域和包保人员及联系方式。每个自然村要设立一个禁烧执勤点,4至8个网格包保区域,由专人负责,责任人日夜在岗。每个执勤点要配有一块责任牌、一张桌子、一把铁锨、一把扫帚、一个灭火器等灭火工具,同时悬挂一盏照明灯。地块包保人同时负责盯机限茬12cm以下的工作任务。确保秸秆禁烧工作“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全面禁烧期间,镇村包保人员的对讲机要24小时随身携带、保持通讯畅通,所有包保人员要全天候在岗在位、昼夜值守,深入田间地头巡查,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上报。。重点做到“六个盯紧”一是盯紧重点人群(包括单独下地的农业生产人员),二是盯紧重点地块,三是盯紧重点村组,四是盯紧作业农机(包括野外用电作业),五是盯紧秸秆清运,六是盯紧第一把火。
(三)严格压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责任体系,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是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村“两委”其他人员是直接责任人。要进一步压实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发挥扶贫小组长和公益性岗位贫困人员作用。保洁员、护林员、巡河员、道路专管员、环保监督员、互助岗等公益岗位人员必须按照村指定区域进行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不能在岗在位、尽职尽责的,将给予责任追究;看管期间所属区域发生秸秆焚烧现象的,扣发其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镇政府将解除其公益岗位。各村要根据禁烧工作的实际需求开发公益岗位。
各村要通过广播、微信、入户等方法,教育广大群众认真管护没有成熟的其他露天庄稼、塑料大棚、树木苗圃等,要在其周围较大区域内采取设置禁烧隔离带、灭茬旋耕等措施防止因意外火灾造成损失,确保禁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四)实行保证金制度。各村“两委”班子成员要缴纳秸秆禁烧工作保证金。缴纳禁烧工作保证金的金额是:村级正职4000元、其他“两委”成员缴纳2000元,午季于5月26日前缴纳到镇财政所。镇秸秆禁烧督查组对村秸秆禁烧工作保证金收缴情况进行督查,对缴纳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给予通报。
(五)严控抛洒和乱丢秸秆。各村要制定可行方案,安排专人加强宣传引导,每村设立一个临时收储点,严禁向田间地头、坟头、坑塘、沟渠河道、林地路边、村边、高铁沿线等场所堆放、丢弃和抛洒农作物秸秆,严禁在公路或乡村道路上打麦晒场,从源头上杜绝随意抛洒和乱堆乱放农作物秸秆行为。各级包保人员要结合包保巡查工作督促引导农民清理转运秸秆。督查组要加强对农作物秸秆清理转运工作的督查,发现乱堆乱放秸秆和在公路或乡村道路上打麦晒场行为要给予通报,并通知所在村组织人员及时清理,确保不出现抛洒和乱丢、乱堆秸秆现象。
(六)强化禁烧常态化管理。各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坚持午秋两季农作物秸秆禁烧集中管理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禁烧工作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大非重点时段秸秆禁烧管控力度,加强禁烧监管工作。午秋两季农作物收种结束后,按照监管网格化要求,各村要依法开展日常禁烧的巡查和监管工作,严禁焚烧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各村确定专人负责,落实保障措施,具体负责本乡镇日常禁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推进秸秆禁烧工作步入制度化、法治化和常态化管理轨道。
(七)强化应急处置。要积极做好今年夏收、秋收期间的天气研判,高度关注持续晴热、大风等天气发展态势,提前做好相关应急准备。各村要制定防止焚烧秸秆的应急预案,成立应急组织,明确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械装备,随时调度、处置区域内突发秸秆焚烧问题。各村要结合实际合理设置禁烧执勤点,严防各类火源进入收割现场,配足配齐灭火器械装备,组建应急队伍,落实应急设备,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每村成立一支不少于20人的应急队伍,各自然村要成立不少于10人的应急分队,并且要根据小麦种植规模准备1至2台旋耕机,明确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械装备,根据各村实际重点地块合理设置执勤点,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随时调度处置区域内突发秸秆焚烧问题。通过监控点、蓝天卫士、流动哨、包保到户到地块等方式,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够5-10分钟内到现场采取处置措施。
(八)加大巡查、督查力度。禁烧期间,各村、镇有关单位要将秸秆禁烧工作作为中心工作来抓,加大对秸秆禁烧巡查督查力度,各村要做好人员值守,及时发现火情并组织人员处置。全镇成立2个秸秆禁烧督查组、4个禁烧工作组,分片区、分村进行督查,确保督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秸秆禁烧督查组、禁烧工作组和各位包保人员要确保镇委、镇政府对禁烧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做到“严督查、报实情”,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报镇委、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九)严格考核奖惩。秸秆禁烧工作结束后,镇秸秆禁烧指挥部将组织考核验收,并按有关规定严格兑现奖惩。
1、兑现保证金制度。根据卫星监测和省、市、镇督查通报无火点的村将全额退还各村缴纳的秸秆禁烧工作保证金。并按照种植面积、工作量的大小给予各村禁烧工作经费。
2、严格责任追究。根据卫星监测和省、市、县、镇督查通报,发生全镇第一把火的,镇级包保领导向镇委写出书面检查,对火点所在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级包保干部予以党纪或政纪处分;出现镇级发火点被通报或被认定为全县第一把火,对火点所在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级包保干部予以降职、免职、组织处理或依法罢免。
对县镇督查发现相关措施未落实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于未按期整改到位的,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或政务处分,对县镇禁烧巡查组、督查组和各级领导在检查中发现包保人员有擅自离岗、脱岗,不按规定参与禁烧工作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有关部门严肃问责。
3、实施经济处罚。根据各级督查巡查和卫星火点监测通报情况,对确定火点的村,将全额扣除秸秆禁烧工作保证金并重新缴纳。对各村确定出现2个以上火点的,除全部扣除禁烧保证金外,再按照每个火点2000元追加禁烧工作保证金;对出现火点的村,“两委”班子成员所缴纳的禁烧保证金予以全额扣除并重新缴纳。对督查、检查发现并认定的火点,扣除该村包保人员午(秋)季禁烧补助费用的20%。
4、严惩恶意行为。派出所要与各村建立巡查联动机制,对擅自焚烧秸秆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对恶意焚烧秸秆行为的要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对恶意纵火的相关责任人,依法快速严查重处;对暴力抗法、涉黑涉恶、焚烧情节严重会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派出所所长在秸秆禁烧期间,要坚持在岗在位,积极履职尽责,凡因对恶意纵火以及过失引发火灾的,高效调查处置;对阻碍执行职务的,依法严格打击。
5、兑现考核奖惩(1)镇禁烧工作指挥部按照县纪委、组织部制定的考核办法,及时掌握禁烧工作动态。(2)经各级督查、巡查组发现镇村包保人员一次不在岗,罚款500元,并通报批评,两次不在岗,罚没保证金,并给予党政纪处理,另需重缴保证金。(3)对学校没按文件要求落实宣传责任(书写标语、发放学生家长承诺书等)的负责人,向镇党委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主管部门。
对实现“零火点”的村,村书记等“两委”班子成员由镇双倍返还保证金。
(十)严格农机作业和秸秆离田集中堆放管理。各村要根据农机装备保障水平、种植模式合理确定收割播种方式,提高农机作业效率;要严格农机作业管理,与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等签订作业协议,确保农机及时到位和按照规定作业;今年午秋秸秆综合利用要以打捆离田为主,对于清运离田的地块,要严格采取限茬12厘米以下措施;确保不留焚烧隐患;各村及有关部门要多管齐下,加强对农机手和农机维修服务组织的教育管理,严格把关,做好机械检修和配备灭火器具检查工作,下地作业的农业机械要配备2个以上的5公斤灭火器和其他灭火工具,并取得镇颁发的安全作业许可证。年审不合格及没有参加年审或没有取得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农业机械不得下地作业。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和农机服务管理站要加强农机市场和作业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哄抬农机作业价格行为,保障农民权益,各村要严格组织好、落实好小麦联合收割机必须配套秸秆灭茬机或旋耕耙的要求,确保收割一处,灭茬(或旋耕)一处。
各村要落实秸秆集中堆放制度,强化秸秆堆储点的管理。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农作物秸秆离田收储,原则上秸秆不入村,禁止房前屋后堆放秸秆,确需保留的,由村委会组织设置堆放点堆放。各村要根据需要,合理布设临时堆放点,整洁有序堆放离田秸秆。农作物秸秆临时堆放场地要选择地势较高、交通便利、远离村庄、远离高压线、有充足的消防水源的村外场地;要设置警示牌,严格落实防火措施,安排专人严加看管,配备必要的灭火设施和器材,对进入秸秆堆放场地作业的机械要严格检查,彻底消除火灾隐患;要切实做好堆储秸秆场地的防火、防雨和防渗措施,杜绝因秸秆受潮沤发造成其它环境污染,严禁在田间、地头、坟头、铁路沿线、河流沟渠两岸等处堆放秸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秸秆禁烧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要把秸秆禁烧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指挥部和镇综禁办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统筹调度和组织协调力度。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确保人员、车辆到位,加强工作巡查督导,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履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主体责任。
(二)落实部门责任。镇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在镇委、镇政府的统筹调度下,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镇纪委:加大督查力度。根据秸秆禁烧工作不同阶段的督查要求,加强现场工作和效能督查。对因履职不力或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焚烧秸秆事件或较大影响的,按照方案要求严肃进行责任追究或按干部管理权限报请有关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镇组织部门:负责将秸秆禁烧工作情况列入村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考核内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人员进行组织处理。
镇宣传部门:负责秸秆禁烧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和新型媒体资源作用,积极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活动,在全镇营造良好的秸秆禁烧舆论氛围。
镇派出所:负责做好秸秆禁烧期间相关社会治安工作、巡查工作,依法调查、追究焚烧秸秆造成的污染事故、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导致人身伤亡的责任人责任,对故意纵火、恶意焚烧秸秆的,予以严厉打击。负责消防车的管理使用,确保消防车随时出警。
镇执法大队:负责依法对未按规定登记、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的农机具及操作人员带离作业场地,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镇农业农村中心:负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宣传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方针,组织农技农业融合技术的宣传和培训,落实技术指导,开展农机农艺融合技术示范引导,大力推广种植新技术,指导完善秸秆收集贮运等离田措施,开展农业生产废弃物非正规堆放点整治,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收储归集(农技、农机、畜牧负责人)。负责组织农机生产作业安全培训,推广收割新机具、新技术;开展农机农艺融合技术示范引导,大力推广种植新机具、新技术(农技负责人)。负责河道等水利设施巡查,严格按照河道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时制止将农作物秸秆倾倒入水体和河坡种植等行为,对于情节严重不听劝阻的,依法进行查处。加强对巡河员的监督管理,督促其履职尽责(水利负责人)。负责对因焚烧秸秆烧死树木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从快从重处理。加强对护林员的监督管理,督促其履职尽责(林业负责人)。
镇应急和生态环境中心、镇综合救援队: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禁烧期间的火灾救援和次生灾害救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援,完成镇综禁指挥部临时交办的工作。
镇中心学校:负责督促各学校张贴2000份以上综禁宣传标语,发放学生家长禁烧承诺书,开展“小手牵大手”等活动,通过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村,在全社会形成全民禁烧的浓厚氛围。
(三)坚决打赢全年禁烧战役。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把秸秆禁烧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检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效的“试金石”,作为锤炼党性和改进工作作风的“大熔炉”。坚决打赢全年秸秆禁烧工作攻坚战,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污染一条河流”,实现“全面禁烧、全年禁烧、全域禁烧”,圆满完成2025年秸秆禁烧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附件1:赵庄镇党政班子成员联系村名单
附件2:赵庄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
附件3:赵庄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督查方案
附件1
赵庄镇党政负责人联系村名单
序号 |
工作片(行政村) |
联系镇领导 |
1 |
赵庄、前韦、建华、张朴楼 |
陈刚、张建 |
2 |
吴集、吴蒋庄、大孙庄 |
何敏敏、宋畅 |
3 |
汪屯、九店、桃园 |
陈鹏、张方方 |
4 |
孙大庙、王汉集、张老庄、 三座楼 |
刘路、李大海、韦涛 |
附件2
赵庄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指挥部
成员名单
政 委: 姜大郭 镇党委书记
指 挥 长: 张 普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指挥长: 李大海 镇党委副书记
副 指 挥 长: 刘 路 镇人大主席
陈 刚 镇党委副书记
何敏敏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 建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韦 涛 镇党委宣传委员、人武部长
陈 鹏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张方方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继峰 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宋 畅 副镇长
成 员: 单 雨 镇平安法制办负责人
王永干 镇三级主任科员
节超杰 镇应急和环保中心负责人
刘心岗 镇农业农村中心负责人
贾婷婷 镇农业农村中心农机负责人
王怀军 镇农业农村中心水利负责人
金瑞清 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党政办,宋畅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心岗、节超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做好包村综禁工作的同时,负责综禁工作宣传报道,综禁宣传用品及综禁物资的发放,工作进度统计上报等。
附件3
赵庄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督查
方案
一、督查时间
第一阶段:5月25日——6月30日
第二阶段:9月25日——10月31日
二、督查人员及督查区域
第一组组长:姜大郭镇党委书记
成员:陈刚、王继峰、王伟,督查车辆由镇政府保障。
督查区域:建华、张朴楼、大孙庄、吴蒋庄、吴集、前韦、汪屯
第二组组长:张普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员:李大海、胡彪、王宁,督查车辆由镇政府保障。
督查区域:赵庄、九店、三座楼、桃元、孙大庙、王汉集、张老庄
三、农机监管组
贾婷婷
四、禁烧工作组
全程监督、指导、协调、配合、参与所包村的秸秆综合利用(秸秆收储)和禁烧工作。
第一组:工作区域赵庄、前韦、建华、张朴楼
成员:陈刚、张建
第二组:工作区域吴集、吴蒋庄、大孙庄
成员:何敏敏、宋畅
第三组:工作区域汪屯、九店、桃园
成员:陈鹏、张方方
第四组:工作区域王汉集、孙大庙、张老庄、三座楼
成员:刘路、李大海、韦涛
五、督查内容
1、组织准备情况:包括成立村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党员群众代表、护林员、巡河员、护路员互助岗人员大会、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签订承诺书、悬挂横幅、宣传车辆、禁烧工具准备等情况。
2、措施落实情况: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准备情况、村组干部包组、包地块分工情况。
3、资金到位情况:包括秸秆禁烧保证金,工作经费到位情况等。
4、各级包保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应急物资落实准备情况、秸秆储存点规范存放情况。
5、发生焚烧情况:对全镇第一把火、巡查火点数、连片焚烧案件调查核查等。
六、有关要求
1、自5月26日起,各组坚持每日赴负责区域开展工作。
2、督促各村对被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