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1〕4号)、《关于印发<宿州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萧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萧县食品园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编号:SZXX341322-2023-2)。现将方案内容进行公示,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组织、村民和社会公众意见。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
一、片区位置:萧县经济开发区西区,东东至萧县县界,西至萧国大道西、经一路和锦绣大道,北至萧国大道、北二路,南至萧县园艺场;涉及龙城镇李台社区。
二、用地面积:总面积43.8710公顷,其中农用地11.9436公顷,建设用地31.1127公顷,未利用地0.8147公顷,拟征收土地面积17.9672公顷。
三、公示期限: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2月5日。
四、反馈方式:意见表邮寄至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电子信箱252455758@qq.com。
五、联系方式:0557-2388736郝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