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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萧县教体局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10-25 15:49 信息来源:萧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编辑:教体局 阅读人次: 字体:   ]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萧县教体局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通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萧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10月25日

 

萧县教体局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引导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师德师风建设全过程,严格制度规定,强化日常教育督导,加大教师权益保护力度,营造尊师重教氛围,激励广大教师努力成为“四有”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 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确保教师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的主体作用得到全面发挥。

(二)坚持尊重规律。遵循教育规律、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和师德师风建设规律,注重高位引领与底线要求结合、严管与厚爱并重,不断激发教师内生动力。

(三)坚持聚焦重点。围绕重点内容,针对突出问题,强化学校校长的领导责任,压实学校主体责任,引导学校各部门协同配合,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四)坚持继承创新。传承中华优秀师道传统,全面总结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经验,适应新时代变化,加强创新,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不断深化。

第四条 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总体目标。

基本建立完备的师德师风建设制度体系,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衔接,建立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机制,引导广大教师自尊自律自强,做学生敬仰爱戴的品行之师、学问之师,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第二章 组织保障

第五条 县教体局成立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相关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师训办。办公室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办法制定、宣传教育、检查考评等工作,指导、协调、督促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调查。

第六条 师德师风建设办公室落实领导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以及师德失范行为投诉受理等师德师风建设日常工作。

第七条 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学校要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成员由教务、政教、共青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根据本单位实际,从内容、形式、方法、手段等方面不断探索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第八条 加大师德师风建设经费投入,将师德师风建设经费纳入年度财务预算,确保师德师风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和奖惩等工作有序开展。

第三章 师德师风教育与宣传

第九条 创新师德师风教育形式,引导教师树立崇高理想,将师德师风教育摆在教师培养首位,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

(一)完善师德师风教育体系。建立新教师岗前培训、在职培训等师德师风一体化教育培训体系,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化、常态化学习,重点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学习,使广大教师自觉用“四个意识”导航,用“四个自信”强基,用“两个维护”铸魂。

(二)创新师德师风教育形式。依托学校党支部等组织,切实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举行新教师入职宣誓仪式、老教师荣休仪式,举办“时代楷模”“最美教师”等名家名师师德师风建设报告会,切实增强师德师风教育效果;通过老带新等机制,发挥传帮带作用,帮助新教师在育人实践中锤炼高尚道德情操;组织并鼓励教师参与学习调研、挂职锻炼、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坚定职业信念,提高师德水平。

(三)丰富师德师风教育内容。对教师开展立德树人规范制度的教育,提高教师履职能力。加强教师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的研究,把握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严格课堂教学纪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以心育心、以德育德、以人格育人格。培养教师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严谨自律的敬业精神。

强化纪律建设,全面梳理教师在课堂教学、关爱学生、师生关系、社会活动等方面的纪律要求,制定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开展系统化、常态化宣传教育。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广大教师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守师德底线。

第十条 加强师德师风宣传,培育重德养德良好风尚。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将师德师风宣传纳入学校宣传工作体系之中,推进师德师风宣传制度化、常态化。发挥校工会、校团委、学生会等群团组织优势,利用教师节、校庆等重大节庆日和纪念日,通过广播台、校报、网站、微博、微信、手机APP等媒体,加强正面师德风尚宣传报道,集中宣传优秀教师的师德风范和感人事迹,努力营造崇尚师德、争创师德典型的良好舆论环境和校园氛围。

第四章 师德师风考核和监督

第十一条 建立健全师德师风考核机制,促进教师提高自身修养。将师德师风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第一标准。

(一)严格招聘引进,把好人才入口质量。完善教师招聘和引进制度,严格思想政治和师德考察,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将思想政治素养和师德水平作为引进人才的第一标准。提升人才质量,在试用期考核中,注重对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考察,对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及时解除聘用合同。

(二)严格考核评价,落实师德第一标准。将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考核的首要位置,探索建立科学、完备的师德考核评价体系。发挥师德考核对教师行为的约束和提醒作用,及时反馈考核结果,帮助教师提高认识、加强整改。强化师德考核结果的运用,在年度考核、聘期考核、职称评聘、评优评先、教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第十二条 强化师德师风建设监督机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多元监督机制,及时掌握师德师风信息动态,及时纠正和处理不良倾向和问题。建立监督信箱和举报电话等师德师风投诉举报平台,建立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等“五位一体”的监督机制;鼓励实名投诉举报,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

第五章 师德师风奖惩与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 注重师德师风激励,引导教师提升精神境界。完善师德表彰奖励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各类评奖评优的首要条件。开展“最美教师”“时代楷模”事迹报告会,在全县形成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高尚师风。

第十四条 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制定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发现教师存在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中规定事项的,根据具体情节及危害程度,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处理等方式的处理;违反党纪政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 建立“一岗双责”责任追究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 教师权益保障

第十六条 激发教师遵守师德规范的自觉性。引导教师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认识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崇高使命,自觉捍卫职业尊严,珍惜教师声誉,提升师德境界;自觉将师德修养纳入职业生涯规划,积极主动将师德规范融入教育教学、社会服务的实践中,提高师德践行能力,养成师德自律习惯。

第十七条 促进教师职业发展。鼓励并支持教师参加培训研修、开展学术交流合作。把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同解决教师实际困难结合起来,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为教师教书育人、履行职责创造更加和谐的环境。

第十八条 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建立教师权益保护机制、申诉机制和信息沟通反馈机制,保障教师依法行使教育教学权利职责;搭建多渠道校师沟通交流平台,保障教师知悉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及关涉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的权益,保障教师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益,充分保障教师在干部选拔任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各种评优评先活动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萧县教体系统全体教职工(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根据本办法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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