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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解读:《萧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任务分工方案》

发表时间:2025-01-22 15:25 信息来源:萧县司法局 责任编辑:司法局 阅读人次: 字体:   ]


2025年1月22日,萧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发了《萧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任务分工方案》(萧政执监发〔2025〕3号),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法2024〕14号)等文件精神,全面加强我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县司法局牵头制定了《萧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

二、起草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法2024〕14号)

三、起草过程

萧县司法局于2025年1月草拟完成了《萧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任务分工方案》初稿,以萧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名义印发。

四、出台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完善监督制度、落实监督职责、创新监督方式,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规范管理、指导监督、激励保障作用,到2025年底,基本建成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比较完善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实现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

五、实施期限

《萧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任务分工方案》(萧政执监发〔2025〕3号)自2025年1月22日起施行。

六、主要内容

《分工方案》围绕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制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法规制度体系、严格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强化工作保障等4项主要任务全方位、全流程监督。县级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县级政府部门要严格履行协调监督职能,开展行政执法常态化监督,抓好行政执法专项监督,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认真落实“综合查一次”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等。要充分运用行政执法监督结果,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分工方案》,从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制、理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协作机制、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等13个方面进行部署,制定32项具体措施,为全面推进我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指明方向和路径。

解读人员:县司法局马晋军 ;政策咨询电话:5018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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