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萧县民政局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加强地名管理,发挥地名公共服务功能,适应城乡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实现地名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同时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公安厅等八厅、局联合下发的《安徽省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皖民地字〔2019〕15号)精神,提升地名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避免出现“大”“洋”“怪”“重”地名乱象,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安徽省地名管理办法》及《宿州市地名管理办法》,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二、主要内容
本暂行办法共涵概八章三十六条,包括总则、职责分工、命名和更名、标准地名的使用、地名标志设置与管理、地名公共服务与档案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暂行办法制定过程中,把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地名文化等要求体现到《暂行办法》的制定过程和具体规定中。第一章主要介绍地名管理暂行办法出台目的、管理范围、管理原则和管理体制;第二章主要介绍职责分工,把地名主管部门职责和相关部门职责分别作出详细说明;第三章主要介绍地名命名更名的原则、程序和历史地名的保护;第四章主要介绍标准地名的使用范围;第五章主要介绍地名标志的设置与管理;第六章主要介绍地名公共服务和地名档案管理;第七章主要介绍法律责任;第八章内容为附则。
《萧县地名管理暂行办法》的施行,对于进一步完善地名管理工作体制机制,推进地名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地名公共服务能力,和解决一些地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