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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国家火炬萧县防腐蚀新材料特色产业基地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4-30 11:04 信息来源:萧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王继刚 阅读人次: 字体:   ]

 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国家火炬

萧县防腐蚀新材料特色产业基地

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萧政秘〔202118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支持国家火炬萧县防腐蚀新材料特色产业基地发展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萧县人民政府

                                     2021427  

   

支持国家火炬萧县防腐蚀新材料

特色产业基地发展若干政策

 

为加快我县防腐蚀新材料产业集聚发展,更好地整合产业优势、调整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完善支撑配套体系,营造有利于特色产业基地发展的良好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实施以下政策。

第一条  用地扶持。对基地内固定资产投资6000万元以上的单个工业项目,可单独供地。为工业生产配套的信息服务、研发设计、创意产业以及仓储物流等投资项目用地,执行工业用地政策。

第二条  固定资产投资扶持。落户基地内且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企业正式投产并形成税收,经审计确认后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企业投入固定资产不低于8%的引导发展资金扶持。世界500强、国内500强、民营500强的工业企业项目,高税率、高附加值、高新技术、特色产业项目、外资项目,按企业财政贡献情况,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后,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议

第三条  生产经营扶持。鼓励基地企业依法纳税,根据企业纳税情况对企业进行扶持,并对企业高管进行奖励。

1.单独供地的项目投产后5年内年亩均税收3万元以上的,每年参照企业实际纳税额不低于25%的比例给予企业引导发展资金扶持。

2.投资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个人所得税,从企业投产(经营)之日起五年内,企业高管个人(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5人)从该企业取得的收入依法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县级留成部分按90%比例奖励给个人。

第四条  金融扶持。对基地内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新设工业项目,优先推荐新型政银担合作担保方式进行融资;向在萧有关金融机构申请到固定资产贷款1000万元以上的,可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企业原则上不超过贷款利息50%的贴息,补贴期限不超过两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第五条  规费扶持。实行收费项目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凡新落户基地的投资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属省、市级部门核定的收费由本级主管部门向上争取按最低档收取,属县级部门收取的五年内按100%“先缴后补的方式给予企业引导发展资金扶持。

第六条  科技扶持。支持基地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1.对基地内骨干企业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给予优先立项。对基地内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以及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企业,县按国家下拨经费的5%予以补助,每个项目补助额度不超过500万元,同时县按首年度实际国拨经费1%的比例奖励研发团队,每个项目最高可达20万元。对获批的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县给予50%资金配套,原则上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100万元。

2.对基地内当年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纳入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对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且当年高新产值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且同比增速30%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3.对基地内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按照上级奖补资金1:1配套奖补。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每孵化1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对获省绩效奖励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按省奖励资金的50%予以支持。奖励资金用于创业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

4.对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常规项目、重点项目、引进境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和引进境外人才等项目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5.积极落实基地内企业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

第七条  引进人才扶持。积极引进创新型人才个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

1.对基地内省、市政府审定并给予支持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分别按省、市扶持资金的50%以股权投资或债权投入方式给予支持,扶持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研发和生产。

2.对企业引进科技人才年薪达50万元以上的,每年给予用人单位5万元奖励。对引进的其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工资性年收入超过50万元、纳税10万元以上者,每人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5万元。子女需要就学入托的,由县教育部门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安排优质学校并负责办理就学手续。

第八条  优化营商环境。项目审批实行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凡来基地兴办企业所需办理的各种手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手续齐全的项目,审批(或核准、备案)权在本县的承诺期限内全部办结;审批(或核准、备案)权属于上级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所有上报手续。

为加强对国家火炬萧县防腐蚀新材料特色产业基地协调和管理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推进特色产业特色化、规模化发展,成立国家火炬萧县防腐蚀新材料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

与本政策同性质、同类型县级奖励政策,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附件:国家火炬萧县防腐蚀新材料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国家火炬萧县防腐蚀新材料特色产业基地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

 

  : 朱新华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代县长

副组长: 蒋  曦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

 员:张颂军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朱继纯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县科技局局长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人选

                   张江萧县高新技术产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朱继纯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科技局刘纯朴、县经济开发区孙淦任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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