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萧县城乡
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萧政办秘〔2021〕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萧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第1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1年7月6日
萧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实施意见
为全面推进萧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改革,进一步理顺我县城乡道路客运管理体制与运营机制,优化城乡道路客运资源配置,构建政策统一、运作高效、利益协调、持续发展的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交公路发〔2015〕73号)、《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积极推进安徽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皖交〔2016〕16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萧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规划(2019-2030)》,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大力实施交通强国发展战略,以推进城乡道路客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保障城乡居民“行有所乘”基本需求为目标,以转变城乡道路客运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公交优先、城乡一体”的发展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市场互动的组合作用,完成城、镇(乡)、村三级公交客运网络改造,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交通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城乡道路客运是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客运一体化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建立县政府领导、相关部门配合的城乡道路客运发展工作机制,部门联动,密切配合,强化服务,为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坚持以人为本、惠民利民。以满足城乡居民出行需要为根本目的,加强城乡联动,实现有序衔接,促进资源整合,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安全、便捷、经济出行,切实提高城乡道路客运通达深度和覆盖水平,努力服务人民,改善民生,不断满足城乡居民“行有所乘”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
(三)坚持统筹协调、资源整合。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依据《萧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规划(2019-2030)》,充分考虑现阶段城乡道路客运存在的差异,对现有城乡客运资源进行优化调整,完善线路设置、运营模式、运力配置、配套设施,进一步提升城乡客运管理,实现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2年12月底,完成对城市公交、农班车经营权收购及运营模式改革,投放新能源车辆开通城市公交、城镇公交线路,建设城区高铁站公交停保场及火车站综合枢纽等保障运营必需的场站设施,同时,完成智能化调度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2023年前完成刘套镇、黄口镇、新庄镇、酒店乡、张庄寨镇、大屯镇、杨楼镇、永堌镇、庄里镇、丁里镇、孙圩子乡、祖楼镇、青龙镇等13个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其余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在“十四五”规划内建设完成。到“十四五”末,全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运维机制更加健全,城乡道路客运发展更加协调、网络衔接更加顺畅、政策保障更加到位、服务广度和深度逐步提升,服务质量显著改善,运输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打造“萧县城乡道路客运”品牌。
四、主要任务
(一)优化经营模式。按照城市公交、城乡道路客运公车公营的原则,依法确定城市公交、城乡道路客运企业经营主体,成立“萧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国有企业)”,按照“七统一”的要求(统一线路编码、统一车型标志、统一车辆调度、统一运价标准、统一安全管理、统一站牌设置、统一服务规范),统筹城区公交、城乡客运运营,公司隶属于县国资委,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公司的筹备、组建并负责日常管理。同时,坚持城乡客运公益性质,积极推行新能源车辆投放,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合理确定票制票价,推行城乡道路客运无人售票制。具体票价由县物价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规制定,特殊群体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建立退出机制。为保护原城市公交、农班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顺利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工作,依法实施城市公交、农班车的收购,并给予城市公交企业、农班车经营者适当的补偿和奖励,对于符合招聘条件的原公交车、农班车驾驶员,由城乡道路客运运营单位优先录用。
(三)完善基础设施。坚持科学规划,合理选址,根据《萧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规划(2019-2030)》,加快推进站场建设。在城区建设1个公交停保场、2个公交枢纽站及若干个公交首末站,各乡镇分别建设一处综合运输服务站,所需资金由县财政负责筹集,相关部门和乡镇做好土地报批工作。
(四)提升服务管理。增开城市公交线路,加强城市公交枢纽、首末站、中途站建设。试点开通镇镇、镇村公交,逐步完善客运服务网络,努力改善城乡居民出行条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发改、财政、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和规划、公安、住建等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萧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指挥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全力做好各项工作。
(二)加大政府资金投入。整合现有政策资源,重点支持综合交通枢纽、场站建设和车辆设备购置更新,公共交通智能化管理、信息系统推广应用等。探索建立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运营发展的财政补贴机制,具体补贴办法由县交通运输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共同拟订,报县政府研定实施。“十四五”期间预计总投入6.21亿元(不含运营费用),“十四五”前期预计需投入4.03亿元(不含运营费用),其中包括城市公交运营补贴清算及固定资产收购;现有农班车(含长途客运)经营权收购及补贴;高铁站公交停保场及火车站综合枢纽建设;新能源车辆购置,公交智能化建设等。
(三)加强宣传维护稳定。宣传、交通运输等部门和相关乡镇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政策法规、目的意义,对实施改造全过程进行全方位追踪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包保措施,对所辖地涉及的客运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全面摸底调查、登记造册,实行结对包保,落实“五包”责任制,即包入户调查、包宣传政策、包签订协议、包交接车辆、包维护稳定。及时掌握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不稳定因素,做到早发现,快解决。制定应急运输预案,及时应对停运、罢运等应急事件的发生,对无理取闹、干扰阻挠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工作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