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萧县政务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办法》的通知
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标准化服务大厅,现将《萧县政务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窗口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萧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3年4月18日
萧县政务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办法
为切实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改进工作作风,营造良好的办事环境,促进各项制度的落实,经研究决定,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环境卫生
(一)办公桌面上摆放打印机、绿植,柜台上摆放高拍仪、评价器、电脑显示器、电话、告知牌。示范文本、办事指南统一靠柜台柱子摆放或统一摆放到资料架,物品摆放做到整齐有序,其他物品一律不得摆放;
(二)各进驻窗口部门需要在大厅悬挂固定永久性标语或在功能区粘贴临时性宣传画、宣传报,必须符合大厅环境整洁、标准化要求,不得私自制定,经政务局同意后方可悬挂;
(三)工作时受理的纸质材料、证书、档案,下班后及时清理;
(四)专区窗口卫生由所在专区部门单独负责,未设专区卫生由所在区域部门共同负责,做到干净整洁、无杂物、无异味;
第二条 工作纪律
(一)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窗口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1、上班或值班无故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影响服务对象办事;
2、因病、事假或公差、外出学习期间,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理工作移交,导致窗口缺位,影响服务对象办事;
3、未保持窗口人员相对稳定,违反AB岗工作制,出现无人顶岗、交接不清现象,造成不良影响;
4、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着装,不佩戴工牌,不亮电子公示牌或者公示牌与窗口人员不对应,下午下班后,未关闭各自部门用电设备;
5、工作时间吃零食、做私活、前台吸烟、大声喧哗、串岗、扎堆闲聊、坐姿不雅、玩手机等其他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6、窗口桌椅、电脑、打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不按规定标准摆放,卫生环境、柜面、桌面等环境脏、乱、差;
7、工作日午餐饮酒;
8、工作人员不按照规范化服务,导致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
9、被服务对象投诉,经核实窗口工作人员确有过错的;
10、不配合或配合不力大厅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导致某项工作未能按时完成。
(二)责任追究
1、情节轻微、影响较小的,由政务局当天值班领导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效能提醒,并限期改正,限期未改正的,由政务局给予通报批评。
2、连续三次通报批评的直接责任人,发函至原单位建议调整人员,并取消单位窗口及窗口负责人的评优评先资格。
3、上级领导检查或暗访发现问题的,发函至原单位建议作出处理,处理结果报政务局,并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扣除责任单位相应分数。
第三条 巡查制度
(一)巡查领导小组
建立由胡颖为组长,许继峰、王森、吴苑同志为副组长(带班领导),各股室人员为成员的办事大厅巡查领导小组。
(二)巡查方式
1.巡查小组负责组织落实人员开展日常巡查,并建立巡查问题整改台账;
2.巡查采用日常巡查与专项监控抽查相结合的办法;
3.常规日常巡查采取每天两次巡查制度,上午和下午各巡查一次,具体时间和次数根据工作需要予以调整。
(三)巡查内容
1.窗口工作人员着装、佩戴工牌,是否亮电子公示牌、服务态度及文明用语情况;
2.窗口工作人员吸烟、吃零食、擅自脱离工作岗位情况;
3.窗口(含后台)工作人员玩手机、聚众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情况。
(四)巡查结果应用
1.巡查小组应认真核对记录情况,做好每日巡查工作记录,巡查情况不定期进行通报,并作为窗口和窗口全体人员评先评优的依据;
2.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职责分工责令相关窗口进行整改,巡查小组负责对窗口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逾期未整改的,按照本办法进行追责。
第四条 本制度由政务局负责解释。
第五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