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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萧县“食安安徽”品牌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01-13 14:03 信息来源:萧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县政务公开办 阅读人次: 字体:   ]

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萧县“食安安徽

品牌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萧政办秘〔2022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萧县“食安安徽”品牌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211226日县政府第150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111

 

萧县“食安安徽”品牌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县战略,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食安安徽”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13号)、《宿州市“食安安徽”品牌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宿政办〔202143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部署要求,以保障食品安全为主线,以开展“食安安徽”品牌培育行动为载体,以“安全、健康、口碑”为核心,通过持续培育、整体创建、巩固提升,实现食品品牌数量持续增加、食品品牌经济贡献率显著提高、公众消费信心明显增强,加快建立“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控制体系,推动产业发展,促进食品安全水平提升,切实保障公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省“食安安徽”品牌建设总体部署,坚持“点线面”立体化推进,深入组织创建,树立示范标杆。“十四五”期间,全县培育“食安安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含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43家,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1家,食品安全街区(小镇)1家。到2025年底,通过开展系列提升行动,逐步构建起布局合理、优势突出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食品安全现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品牌带动效应充分凸显。

三、工作任务

(一)实施质量兴农计划。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提升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水平,加大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认证登记工作力度,全面实现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培育“食安安徽”食用农产品企业8家,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1家。(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围绕萧县小麦、“五彩”农业(胡萝卜、芦笋、山羊、葡萄、辣椒)等优势主导产业发展,积极培育“食安安徽”食品生产基地,推动全产业链有效衔接,提高精深加工比例,增强产业配套功能。培育形成一批辐射带动力强、发展前景好、具有竞争力优势的食品骨干企业。培育“食安安徽”食品生产企业15家。(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食品流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在大中型商场、连锁超市、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深入开展食品流通环节培育活动。培育“食安安徽”食品流通企业5 家。(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促进餐饮消费健康发展。加大餐饮企业内部管理体系建设,鼓励其改进传统加工制作方式,改善生产加工条件,实现生产设备专业化和制作过程标准化、系统化、规范化。加强原材料采购管理和加工过程控制,减少食品污染和资源浪费。积极引导餐饮产业高质量发展,多举措锻铸“蘑菇鸡、羊肉汤”等萧县美食名片。建设打造“食安安徽”餐饮服务企业15家。(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示范创建引领行动。开展食品安全街区(小镇)创建活动,培育特色鲜明的“食安安徽”食品安全街区(小镇)1个。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培育建设林下经济示范基地。以林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为抓手,提升林业标准化生产水平,培育“食安安徽”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家。(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林业发展中心、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打造“优质粮食工程”升级版,加强“皖美粮油”公共品牌建设,推动粮食产业提质增效,增加优质食用农产品供给总量,提高绿色优质安全粮油供给水平。(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完善投入保障机制。鼓励和引导资金投向品牌建设、品牌塑造、品牌提升等方面,食品企业实际发生的提升质量、品牌塑造等方面经费投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综合运用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优惠措施,将支持食品实体经济品牌企业的财税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吸引和鼓励社会资金向高端供给侧和品牌建设集聚。(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财政局、县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宣传“食安安徽”品牌培育工作,科学谋划宣传策略,“打包”宣传推介安徽食品品牌。培育推广品牌文化,全力打造安徽食品品牌整体形象。认真总结示范创建典型经验,深入挖掘老字号和新兴品牌等企业文化精髓,依托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倡导诚实守信行为,增强培育创建意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快线上线下融合,注重应用新媒体,拓展品牌推广渠道。发挥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作用,联合举办品牌展示会、品鉴会等系列活动。(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食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始终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将培育“食安安徽”品牌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建立“食安安徽”品牌培育协调推进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强化推进举措,推动落实各项重点任务。县食安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职能,加强对相关工作的协调指导。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实施方案,加强协作配合,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育活动。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桥梁纽带、行业自律等作用,共同推动培育工作开展。

(二)加强政策支持。加大执法装备、检验检测能力、信息化、追溯体系、科技支撑体系、宣传推介等方面的投入力度,保障“食安安徽”品牌培育行动顺利实施。完善扶持食用农产品和食品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有关食用农产品和食品产业规划、用地、投资、融资、信贷等方面提供政策扶持,全面落实支持品牌发展的各类优惠政策。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支持自主食品品牌发展,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提高城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加强培训指导。加大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和培训工作力度,定期举办“食安安徽”品牌培育培训班,全面解读“食安安徽”品牌标准,引导企业自觉对标达标,不断提升企业管理和品牌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政策咨询机关: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咨询电话:0557-5022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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